利未記二十六章1-8
1你們不可做甚麼虛無的神像,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或是柱像,也不可在你們的地上安甚麼鏨成的石像,向他跪拜,因為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
2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,敬我的聖所。我是耶和華。
3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,謹守我的誡命,
4我就給你們降下時雨,叫地生出土產,田野的樹木結果子。
5你們打糧食要打到摘葡萄的時候,摘葡萄要摘到撒種的時候;並且要吃得飽足,在你們的地上安然居住。
6我要賜平安在你們的地上;你們躺臥,無人驚嚇。我要叫惡獸從你們的地上息滅;刀劍也必不經過你們的地。
7你們要追趕仇敵,他們必倒在你們刀下。
8你們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,一百人要追趕一萬人;仇敵必倒在你們刀下。
來到典章法則的最後,神向以色列人重申不可偏離敬拜真神的信仰,也宣告謹守律例誡命的應許與警戒!
- v.1「不可做…不可立…不可…向它跪拜,因為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 神」不可作什麼?為何不可效法周遭外族這樣作、也不可像過往在埃及這樣?神的理由是什麼?信主之後,曾否信心動搖而偏向虛無假神?再度向神說「耶和華,你是我的神!」
- v.3「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,謹守我的誡命」神讓祂的百姓選擇自己要走的道路!人應該怎樣選擇才能讓自己走在蒙福中呢?選擇謹守遵行神的話,有何福份呢?你願意以信心去選擇謹守遵行神的話嗎?
- v.4-8「我就給你們…我要賜平安…我要叫惡獸息滅…刀劍也必不經過…」神在這裡提出怎樣的應許?注意神是掌管萬事的主,祂要給、祂要賜、祂要作,事就怎樣照祂心意成就。你相信神才是使我們「安然居住」「賜平安在地上」的主、使我們經歷勝利並追趕仇敵的主?怎樣作,才能支取這些極大又寶貴的應許?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