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賽亞書 七章10-16
10耶和華又曉諭亞哈斯說:
11你向耶和華─你的神求一個兆頭:或求顯在深處,或求顯在高處。
12亞哈斯說:我不求;我不試探耶和華。
13以賽亞說:大衛家啊,你們當聽!你們使人厭煩豈算小事,還要使我的神厭煩嗎?
14因此,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,必有童女懷孕生子,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(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)。
15到他曉得棄惡擇善的時候,他必吃奶油與蜂蜜。
16因為在這孩子還不曉得棄惡擇善之先,你所憎惡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見棄。
- 耶和華向亞哈斯王說什麼?亞哈斯怎樣回答?我心有成見,或謙卑靠主?
A:你向耶和華你的神求一個兆頭(記號),或求顯在陰間的深淵,或求顯在上面的至高之處。亞哈斯說:我不求,也不試探耶和華。亞哈斯拒絕求告,不是他有信心,而是他根本不相信耶和華,一心求亞述幫助。 - 以賽亞怎樣責備亞哈斯王?我不聽神的話,以致被責備嗎?
A:你們使人厭煩豈算是小事,還要使神厭煩嗎?因此,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,必有童女懷孕生子,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,在這孩子還不曉得棄惡擇善之先,亞蘭王和以色列王必被棄絕、滅亡。
註:棄惡擇善的年紀,就是要負法律責任之時,約12-13歲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