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廿四1-9
1人若娶妻以後,見他有甚麼不合理的事,不喜悅他,就可以寫休書交在他手中,打發他離開夫家。
2婦人離開夫家以後,可以去嫁別人。
3後夫若恨惡他,寫休書交在他手中,打發他離開夫家,或是娶他為妻的後夫死了,
4打發他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他為妻,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;不可使耶和華─你神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。
5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,也不可託他辦理甚麼公事,可以在家清閒一年,使他所娶的妻快活。
6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作當頭,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當頭。
7若遇見人拐帶以色列中的一個弟兄,當奴才待他,或是賣了他,那拐帶人的就必治死。這樣,便將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8在大痲瘋的災病上,你們要謹慎,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們的留意遵行。我怎樣吩咐他們,你們要怎樣遵行。
9當記念出埃及後,在路上,耶和華─你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。
舊約時代離婚並不普遍。休書必須寫明原因,並請人代寫(多數人不會書寫)。如此,休書讓人冷靜,必有充份理由才能寫休書,無形中保護了婚姻。
- 休妻有什麼規定?新娶妻有什麼權利?我用心經營婚姻,保護婚姻嗎?
A:休妻必須寫休書。婦人離開後,可以再嫁。但後夫若再休她,或死亡,前夫不可再娶她為妻。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。新娶妻的人不可從軍出征,也不可託他辦理公事,可在家一年,與妻子快樂。
- 為什麼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上磨作當頭(抵押品)?遇見拐帶人口者,當如何處理?大痲瘋病患要怎樣處理?我憐憫弱勢者嗎?我不容許罪惡嗎?
A:婦女每早晨用磨石磨麵煮食物。拿出全盤磨石(上下兩塊磨石)或上磨石,家庭即無法生活。要治死拐帶人口或拐帶販賣人口的人,把那惡除掉。大痲瘋病患要照祭司利未人所指教的處理,耶和華怎樣吩咐,就要怎樣遵行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