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六章1-4 繼續犯罪嗎
1這樣,怎麼說呢?我們可以仍在罪中、叫恩典顯多麼?
2斷乎不可!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?
3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?
4所以,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,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。
- v1-2有什麼偏差、陷阱?我拒絕似是而非歪理的誘惑,離開罪惡嗎?
A:因為5:20說,罪惡在哪裡顯多,恩典就更顯多。所以,我們可以多多犯罪,多多顯出神的恩典嗎?絕對不可!因為我們認罪悔改、離開罪惡的人,怎麼可以繼續犯罪,活在罪中呢? - v3應該知道什麼真理?我明白接受洗禮,是要我不犯罪嗎?
A:我們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人,是受洗歸入他的死。耶穌基督釘十字架不論多大痛苦,多少侮辱,多少咒詛,他都沒有犯罪。 - v4洗禮有什麼意義?我靠主勝過罪惡,愈來愈像主耶穌嗎?
A:洗禮是歸入主耶穌的死,和他一同埋葬,為要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命的樣式。基督藉父神的榮耀從死裡復活,勝過一切罪惡,勝過死亡;我們受洗的人,也當像基督一樣,勝過一切罪惡,勝過死亡,有新生命的樣式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