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十八1-7 祭司、利未人的事奉
1耶和華對亞倫說:你和你的兒子,並你本族的人,要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。你和你的兒子也要一同擔當干犯祭司職任的罪孽。
2你要帶你弟兄利未人,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來,使他們與你聯合,服事你,只是你和你的兒子,要一同在法櫃的帳幕前供職。
3他們要守所吩咐你的,並守全帳幕,只是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具和壇,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。
4他們要與你聯合,也要看守會幕,辦理帳幕一切的事,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們。
5你們要看守聖所和壇,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。
6我已將你們的弟兄利未人從以色列人中揀選出來歸耶和華,是給你們為賞賜的,為要辦理會幕的事。
7你和你的兒子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職任。你們要這樣供職;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。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。
- 利未人和亞倫父子要擔當什麼罪?我感謝主,擔當我的罪,使我可以用公義和聖潔的生活事奉祂嗎?參彼前二24,路一74.75。
A:利未人和亞倫父子要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,也就是擔當干犯聖所罪過的刑罰。原來以色列人若不當挨近聖所、聖所的器具和壇,會招致耶和華的刑罰,必要死亡。這罪現在由利未人和亞倫父子來擔當,因耶和華使他們分別為聖,可以在辦理會幕的事。
- 利未人要怎樣事奉?有什麼禁忌?亞倫和他兒子有什麼職責?我事奉時,尊重各人的職務,盡力與人配合嗎?
A:利末人要與亞倫父子聯合,配合辦理會幕一切的事。他們要看守會幕,只是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具和壇,免得死亡。亞倫父子要看守聖所和壇,為一切屬壇和幔內的事,守祭司的職任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