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十二章1-8
1耶和華對摩西說:
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,他就不潔淨七天,像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。
3第八天,要給嬰孩行割禮。
4婦人在產血不潔之中,要家居三十三天。他潔淨的日子未滿,不可摸聖物,也不可進入聖所。
5他若生女孩,就不潔淨兩個七天,像污穢的時候一樣,要在產血不潔之中,家居六十六天。
6滿了潔淨的日子,無論是為男孩是為女孩,他要把一歲的羊羔為燔祭,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,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。
7祭司要獻在耶和華面前,為他贖罪,他的血源就潔淨了。這條例是為生育的婦人,無論是生男生女。
8他的力量不夠獻一隻羊羔,他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,一隻為燔祭,一隻為贖罪祭。祭司要為他贖罪,他就潔淨了。
女性因生產流血而被規定為「不潔淨」,要暫時在家休養一段日子,這段期間並不可參與公眾場合的敬拜獻祭。
- v.7「為她贖罪,她的血源就潔淨了」藉由行潔淨禮,這婦人重新被神認定為潔淨。因不潔而與神有隔絕,我們可以做什麼?該做什麼?到神面前承認罪、對付罪,來經歷神的赦免與洗淨吧!
- v.8「力量若不夠」神不讓遵守潔淨條例成為經濟重擔。神要求,但神也總是憐恤慈愛,神讓每一位有心者都有親近祂的路走。不要說,我無法追求聖潔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