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弗所書六1-4 父母與兒女
1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裡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
2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
3a-4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。
- v1兒女應該怎樣對待父母?我在主裡聽從父母嗎?
答:要在主裡面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,是必須要作的。在主裡,就是合主心意。父母的要求合主心意的,就努力去做,快快去做。父母的要求不合主心裡的,不要去做。主的心意超過父母的意思。 - v2-3神賜下什麼命令?有什麼應許?我孝敬父母,蒙神賜福嗎?
答:兒女要孝敬父母,使自己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 - v4父親應該怎樣對待兒女?我為兒女禱告,使他們明白真理,照主的意思作嗎?
答:父親不要用父親的權柄惹兒女的氣,激怒他們。只要講解主的教訓,使兒女明白並且遵行;警戒兒女不可犯罪作惡;使他們在親切、撫育和照顧之下,按照主的意思作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