瑪拉基書一章11-14 責備祭司褻瀆
11萬軍之耶和華說: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,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。在各處,人必奉我的名燒香,獻潔淨的供物,因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。
12你們卻褻瀆我的名,說:耶和華的桌子是污穢的,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視的。
13你們又說:這些事何等煩瑣!並嗤之以鼻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你們把搶奪的、瘸腿的、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。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收納呢?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14行詭詐的在群中有公羊,他許願卻用有殘疾的獻給主,這人是可咒詛的。因為我是大君王,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
- v11耶和華的名在外邦中必如何?我尊神為大,按神心意禱告嗎?
A: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,必尊耶和華的名為大;在各處,人必按耶和華的意思燒香、祈禱,獻上潔淨的供物。因為耶和華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。 - v12-13祭司怎樣褻瀆耶和華?我敬虔事奉神,或隨意事奉,得罪神?
A:耶和華是聖潔的,祭司應當聖潔,按神的心意事奉。他們卻認為耶和華的桌子是污穢的,其上的祭物是可藐視的。不但不體會獻祭各樣規定的意涵,甚至以為煩瑣,嗤之以鼻,並將搶奪的、瘸腿的、有病的獻上為祭。 - v14有百姓怎樣詭詐?我真誠奉獻,或有詭詐欺瞞?
A:詭詐的人在羊群中有上好的公羊,許願卻獻上殘疾的羊。他以為神好欺騙,不知耶和華無所不知,是大君王,是可畏的;他既詭詐許願,就自招咒詛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