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十六21-十七13
21你為耶和華─你的神築壇,不可在壇旁栽甚麼樹木作為木偶。
22也不可為自己設立柱像;這是耶和華─你神所恨惡的。
1凡有殘疾,或有甚麼惡病的牛羊,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─你的神,因為這是耶和華─你神所憎惡的。
2在你們中間,在耶和華─你神所賜你的諸城中,無論那座城裡,若有人,或男或女,行耶和華─你神眼中看為惡的事,違背了他的約,
3去事奉敬拜別神,或拜日頭,或拜月亮,或拜天象,是主不曾吩咐的;
4有人告訴你,你也聽見了,就要細細的探聽,果然是真,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,
5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,用石頭將他打死。
6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;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。
7見證人要先下手,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8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,或因流血,或因爭競,或因毆打,是你難斷的案件,你就當起來,往耶和華─你神所選擇的地方
9去見祭司利未人,並當時的審判官,求問他們,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。
10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,你必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。
11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,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;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,你不可偏離左右。
12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─你神面前的祭司,或不聽從審判官,那人就必治死;這樣,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。
13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,不再擅敢行事。
- 為耶和華築壇,不可在壇旁作什麼?耶和華憎惡什麼樣的祭物?v2~7什麼事是神眼中的惡事?要怎樣除掉?我拒絕一切偶像、虛假和錯誤言論嗎?
A:不可在壇旁栽什麼樹木作為木偶,也不可為自己設立柱像。獻上殘疾或有惡病的牛羊,是耶和華所憎惡的。不論在哪座城,若有人去事奉敬拜別神,聽見了,就要細細地探聽。若真有這事,就將行這惡事的人拉到城外,用石頭打死。要憑兩、三個人的口作見證,不可只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。見證人要先下手,眾民再下手,將他治死,把惡除掉。
- 有難斷的案件要怎樣處理?祭司利未人和審判官要怎樣行?百姓要怎樣行?怎樣對待不遵守判語者?我願堅持公平公義超過自己的利害嗎?
A:難斷的案件當往耶和華所揀選的地方,求問祭司利未人和審判官。他們必須將判語指示求問者。百姓必須謹守遵行判語和所指教的律法。若不聽從,就將這人除掉,便把那惡從百姓中除掉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