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二1-10
1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,要用細麵澆上油,加上乳香,
2帶到亞倫子孫作祭司的那裡;祭司就要從細麵中取出一把來,並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,然後要把所取的這些作為紀念,燒在壇上,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。
3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;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。
4若用爐中烤的物為素祭,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麵餅,或是抹油的無酵薄餅。
5若用鐵鏊上做的物為素祭,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麵,
6分成塊子,澆上油;這是素祭。
7若用煎盤做的物為素祭,就要用油與細麵作成。
8要把這些東西做的素祭帶到耶和華面前,並奉給祭司,帶到壇前。
9祭司要從素祭中取出作為紀念的,燒在壇上,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。
10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。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。
第二章談素祭(獻上田間作物為祭),並分有磨成生麵粉(細麵)、烤煎成餅、烘的初熟穀物三大類。
- v.1「若有人獻素祭」與燔祭一樣,出於甘心自願,人也就可以用平日種植收穫獻與厚賜百物的神!你有沒有經常為每日飲食收成、每月勞碌所得而感謝神?感恩的心,神喜悅!
- v.2「把這些作為紀念,燒在壇上」神從天上看見人,也紀念向著祂的人,而人獻祭求神紀念人。神必紀念那些誠心求告祂的人!願意神紀念你嗎?你也當常常紀念神在你身上的恩惠。
- v.10「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…為至聖的」素祭剩下的歸祭司,但為至聖,只在聖所中食用,不可用來供養家庭。這裡特別提醒,祭司權利有所定規,不可踰矩。辦公室的,公家的,不要與私人的、家用的混雜。你該在那裡的權利,不要自作主張逾越了!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