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九章14-18 人需要憐憫
14這樣,我們可說甚麼呢?難道神有甚麼不公平麼?斷乎沒有!
15因他對摩西說: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,要恩待誰就恩待誰。
16據此看來,這不在乎那定意的,也不在乎那奔跑的,只在乎發憐憫的神。
17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:我將你興起來,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,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。
18如此看來,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,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。
- v14這樣,有什麼疑問?我相信神是公平的,雖然我不明白嗎?
A:利百加懷孕時,以掃和雅各都還沒生下來,神就揀選雅各。將來長子以掃要服事次子雅各。神揀選完全不根據輩份次序和行為,神是否不公平?
註:按常理長子承受產業。遺產的分配上,長子是其他兒子的兩倍。 - v15-16為什麼神沒有不公平?失敗軟弱時,我求神憐憫,走出困境嗎?
A:神要憐憫誰,就憐憫誰;恩待誰就恩待誰。被憐憫或恩待的人都是失敗、缺乏的人,沒有資格要求得到多少好處,更不能批評施恩者。憐憫和恩典完全屬於施恩者,施恩者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行。這些不在公平範圍內。
註:工作得到該有的報酬,是公平。得到好處是恩典,不在公平範圍內。 - v17-18神在法老身上怎樣顯出主權?我感謝神,攔阻我不犯罪、作錯嗎?
A:摩西要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,法老不准。因為法老犯罪,神就一次又一次用災禍擊打法老。法老執意不肯,神就不攔阻法老犯罪,使更多災禍臨到法老,彰顯神的權能,也使列邦知道耶和華的名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