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一書五6-11
6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,就是耶穌基督;不是單用水,乃是用水又用血,
7並且有聖靈作見證,因為聖靈就是真理。
8作見證的原來有三:就是聖靈、水,與血,這三樣也都歸於一。
9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,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(該領受:原文作大),因神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。
10信神兒子的,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;不信神的,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,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。
11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;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。
- v6誰是藉著水和血而來的?v7又有誰作見證?v8有那三方面的見證?v9我們更應該接受誰的見證?這見證是為誰作的?耶穌基督是藉著水和血而來的,又有聖靈為他作見證。有聖靈、水和血三方面的見證。我們更應該接受父神見證,父神見證耶穌基督是他的兒子,參考“註”。我接受神在這三方面的見證嗎?
- v10什麼樣的人,有神的見證在他裡面?不信神的,把神當作怎樣的一位?V11神賜給我們什麼?永生在誰裡面?相信神兒子的,就有神的見證在他裡面。不信神的,是把神當作說謊的,因為他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。神賜給我們永生,這永生也是在神兒子耶穌基督裡面。我相信主耶穌,有得永生的把握嗎?
註:神用聖靈、水和血為他兒子作見證。水的見證:主耶穌受洗時,父神見證他是神的兒子,參太三16.17。血的見證:主耶穌將釘十架去世,父神見證他是神的兒子,參路九30-35。聖靈的見證:聖靈使主耶穌從死裡復活,見證他是神的兒子,參羅一4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