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十二15-32
15然而,在你各城裡都可以照耶和華─你神所賜你的福分,隨心所欲宰牲吃肉;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,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。
16只是不可吃血,要倒在地上,如同倒水一樣。
17你的五穀、新酒,和油的十分之一,或是牛群羊群中頭生的,或是你許願獻的,甘心獻的,或是手中的舉祭,都不可在你城裡吃。
18但要在耶和華─你的神面前吃,在耶和華─你神所要選擇的地方,你和兒女、僕婢,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,都可以吃;也要因你手所辦的,在耶和華─你神面前歡樂。
19你要謹慎,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丟棄利未人。
20耶和華─你的神照他所應許擴張你境界的時候,你心裡想要吃肉,說:我要吃肉,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。
21耶和華─你神所選擇要立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,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,將耶和華賜給你的牛羊取些宰了,可以隨心所欲在你城裡吃。
22你吃那肉,要像吃羚羊與鹿一般;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。
23只是你要心意堅定,不可吃血,因為血是生命;不可將血(原文作生命)與肉同吃。
24不可吃血,要倒在地上,如同倒水一樣。
25不可吃血。這樣,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,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。
26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和你的還願祭要奉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。
27你的燔祭,連肉帶血,都要獻在耶和華─你神的壇上。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華─你神的壇上;平安祭的肉,你自己可以吃。
28你要謹守聽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,行耶和華─你神眼中看為善,看為正的事。這樣,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永遠享福。
29耶和華─你神將你要去趕出的國民從你面前剪除,你得了他們的地居住,
30那時就要謹慎,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,陷入網羅,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: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,我也要照樣行。
31你不可向耶和華─你的神這樣行,因為他們向他們的神行了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一切事,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,獻與他們的神。
32凡我所吩咐的,你們都要謹守遵行,不可加添,也不可刪減。
- v15哪些食物可以在各城裡吃?什麼不能吃?v17哪些食物必須要在神面前吃?v18吃的時候,有怎樣的氣氛?為什麼必須如此?參v26。
A:牛羊等牲畜可以在各城裡吃,但不可吃血。v17五榖、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(慶祝收成的十分之一),牛羊中頭生的或是許願獻的,甘心獻的或手中的舉祭都不可在城裡吃,必須在神面前吃。v18慶祝收成,歡樂感恩地吃。這些都是應該獻給耶和華的。
- v30.31禁止什麼事?為什麼?我以聖潔和公義事奉神嗎?參路一74.75。
A:不可隨從迦南人的惡俗,不可訪問他們的神,按照他們的方式事奉耶和華。因為,他們所行的是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,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,獻給他們的神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