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摩太前書一章3-4 禁止異端
3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,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,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,
4也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;這等事只生辯論,並不發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。
- v3為何勸提摩太留在以弗所?我求神保守,教會傳講純正的真理嗎?
A:保羅往馬其頓去,曾勸提摩太仍住在以弗所,為要囑咐某些人不可傳講引起分歧的教義,造成教會的混亂。
註1:「異教」原來的意思是「引起分歧的教導」,也可譯為「別的教義」。
註2:異教指不同的宗教,如:佛教、道教。異端指外表像基督教,但信仰的對象或關鍵真理錯誤,如:摩門教、耶和華見證人。 - v4a信徒不可聽從什麼?我拒絕不符合聖經的故事、傳奇和說法嗎?
A: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,就是神袐的故事、傳奇、神話;也不可聽從無窮的家譜。這些使人進入虛幻和爭論。保羅的家譜很清楚,卻從不強調,腓3:5。 - v4b為什麼不可聽從?我拒絕不必要的爭論,注意神永恆的計劃嗎?
A:這些事只引起不必要的爭論。對於神在信仰上所定的計劃毫無幫助。
註:「章程」可譯為計劃,指神永恆救贖的計劃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