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廿二章54-62 彼得三次否認主
54他們拿住耶穌,把他帶到大祭司的宅裡。彼得遠遠的跟著。
55他們在院子裡生了火,一同坐著;彼得也坐在他們中間。
56有一個使女看見彼得坐在火光裡,就定睛看他,說:這個人素來也是同那人一夥的。
57彼得卻不承認,說:女子,我不認得他。
58過了不多的時候,又有一個人看見他,說:你也是他們一黨的。彼得說:你這個人!我不是。
59約過了一小時,又有一個人極力的說:他實在是同那人一夥的,因為他也是加利利人。
60彼得說:你這個人!我不曉得你說的是甚麼!正說話之間,雞就叫了。
61主轉過身來看彼得。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:今日雞叫以先,你要三次不認我。
62他就出去痛哭。
- v54-56彼得怎樣跟隨?結果呢?我遠遠跟隨主,不知不覺陷入危機嗎?
A:彼得遠遠跟隨耶穌,恐怕被捕。他進了大祭司的院子,受不了寒冷,就靠近僕人所生的火,在旁邊坐著。有個使女注意看火光中彼得的臉,指控彼得與耶穌同夥。彼得沒有禱告,現在又受不了寒冷,靠近火光,就失敗否認主。 - v57-60彼得怎樣再三否認主?我順從聖靈,快快離開引誘、陷阱嗎?
A:彼得沒有離開火堆,過不久,又有人指控彼得與耶穌一黨,彼得第二次否認耶穌。再過一小時,又有一人極力說彼得與耶穌同夥,彼得第三次否認耶穌。 - v61-62主怎樣對待彼得?彼得呢?失敗時,我知道主仍愛我、憐憫我嗎?
A:主耶穌在大祭司面前受審判,轉過身來看彼得。彼得接觸耶穌憐憫的眼光,想起耶穌的話:雞叫以先,要三次不認我。他醒悟自己失敗,就出去痛哭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