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可福音十五 21-28
21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,就是亞力山大和魯孚的父親,從鄉下來,經過那地方,他們就勉強他同去,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。
22他們帶耶穌到了各各他地方(各各他繙出來就是髑髏地),
23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,他卻不受。
24於是將他釘在十字架上,拈鬮分他的衣服,看是誰得甚麼。
25釘他在十字架上是已初的時候。
26在上面有他的罪狀,寫的是:猶太人.的王。
27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,一個在右邊,一個在左邊。(有古卷在此有:
28這就應了經上的話說:他被列在罪犯之中。)
- 古利奈人西門被勉強背著耶穌的十字架到刑場,因著看見耶穌釘十架,使他認識相信主耶穌,他的妻子和兒子魯孚也相信了主耶穌(羅十六13)。我願為主的緣故被勉強嗎?我相信萬事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嗎?參羅八28。
- 耶穌被釘十架之前,人拿什麼給祂喝?耶穌有否接受?沒藥調和的酒有麻醉的作用。耶穌拒絕一方面是不願用人的方法減輕痛苦,另一方面避免自己因酒精麻醉而胡言亂語犯罪。祂甘心受苦,堅持不給撒但機會。
- 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,手腳被釘,全身的重量都落在幾根釘子上,痛苦萬分。十架下的人拈鬮,要得著什麼?主耶穌甘心捨身,甚至赤裸裸地被釘在十架上。十架上的罪人卻貪圖耶穌的衣服。主耶穌的犧牲捨己與人的貪婪形成強烈的對比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