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四22-24
22官長若行了耶和華─他神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,誤犯了罪,
23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,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為供物,
24按手在羊的頭上,宰於耶和華面前、宰燔祭牲的地方;這是贖罪祭。
- v.22「官長若…誤犯了罪」神特別提醒那些被賦予治理審判權柄的人,要謹慎自己,不要在所託付職分上得罪神。你會心地高傲指正別人的過失,卻自己掩蔽過錯、逃避糾正嗎?
- v.23「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,就要…」知道了,就要立刻到神面前尋求赦免;這對掌權柄居高位的人是不容易的,但卻是神的要求。當你知道了神所喜悅當行的事,你立刻去作吧!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