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十26-31
26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,若故意犯罪,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;
27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。
28人干犯摩西的律法,憑兩三個見證人,尚且不得憐恤而死,
29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,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,又褻慢施恩的聖靈,你們想,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!
30因為我們知道誰說: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;又說:主要審判他的百姓。
31落在永生神的手裡,真是可怕的!
- v26.27對明白真道後,故意繼續不斷犯罪者,有什麼警告?我有明知故犯的罪嗎?我今天比昨天更聖潔嗎?
A: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,也就是罪不得赦免。若繼續故意犯罪,只有等候神公義的審判。參民十四26-38,十六31-35。 - v28舊約故意干犯摩西的律法,有什麼結果?v29如何描述故意繼續犯罪的嚴重?v30是誰說的話?主要審判誰?v31有什麼警告?我能坦然面對神嗎?
A:故意干犯摩西律法者,憑兩三個人的見證,都得著該受的刑罰死亡。v29故意繼續犯罪是踐踏神的兒子,把那使人成聖的血當作平常;又褻瀆輕慢那施恩與他,叫他悔改的聖靈;他該受多重的刑罰呢?v30神說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。主要審判他的百姓--信徒。v31落在神忿怒的審判之下,是可怕的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