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七章1-6 脫離律法
1弟兄們,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,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麼?
2就如女人有了丈夫,丈夫還活著,就被律法約束;丈夫若死了,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。
3所以丈夫活著,他若歸於別人,便叫淫婦;丈夫若死了,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,雖然歸於別人,也不是淫婦。
4我的弟兄們,這樣說來,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,在律法上也是死了,叫你們歸於別人,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,叫我們結果子給神。
5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,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,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。
6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,現今就脫離了律法,叫我們服事主,要按著心靈(心靈:或作聖靈)的新樣,不按著儀文的舊樣。
- v1-4信徒怎樣脫離律法?我感謝神,不被定罪,屬於耶穌基督嗎?
A:耶穌基督的身體釘十字架,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。律法不能再定我們的罪,就律法而言,我們已經死了。我們既脫離律法的範圍,就歸於從死裡復活的基督,叫我們結果子給神,活出神的慈愛、善良、公義、聖潔…等一切美好。 - v5屬肉體的時候如何?我感謝神,已經信主,不再屬於肉體嗎?
A:信主前,我們屬於肉體。每當我們知道律法,肉體的惡慾就在肢體中工作,使肢體犯罪,結出死亡的果子,與神隔絕。 - v6信徒現今怎樣服事?我看重外表服事,或順從聖靈,內心真誠服事神?
A:信主後,罪得赦免,脫離了律法。叫我們服事主,要按心靈的新樣。也就是內心順從聖靈服事主,而不是按過去舊約律法的條文,只是表面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