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二十四章17-23
17打死人的,必被治死;
18打死牲畜的,必賠上牲畜,以命償命。
19人若使他鄰舍的身體有殘疾,他怎樣行,也要照樣向他行:
20以傷還傷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他怎樣叫人的身體有殘疾,也要照樣向他行。
21打死牲畜的,必賠上牲畜;打死人的,必被治死。
22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,同歸一例。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
23於是,摩西曉諭以色列人,他們就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,用石頭打死。以色列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。
「以傷還傷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他怎樣叫人的身體有殘疾,也要照樣向他行」這不是說受害者可以用一樣的行為還之加害者,而是表達說必須有公平的處置!譬如奴僕被主人打傷眼睛,就因眼而獲自由。
- v.19「他怎樣行,也要照樣向他行」提醒必須要按人所犯的罪行,作出公正審判並給予適當的處分!這是神為維持以色列人社會公義的律法原則。你因此看見我們的神是怎樣的一位?有過錯必有處置,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你是這樣的人嗎?你曾在公平處置時,卻故意偏袒一方、替人遮掩過失嗎?信徒處事務要公正!
- v.22「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,同歸一例。」不分以色列本族或其他種族之寄居者皆適用!神揭示了在神的律法前,人人平等。為何神要這樣訓示以色列人?你又看見我們的神是怎樣的一位?千萬不可因種族有別、社經地位差異,就扭曲了公平與正義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