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王紀下 九30-37 耶洗別受公義的審判
30耶戶到了耶斯列;耶洗別聽見就擦粉、梳頭,從窗戶裡往外觀看。
31耶戶進門的時候,耶洗別說:殺主人的心利啊,平安麼?
32耶戶抬頭向窗戶觀看,說:誰順從我?有兩三個太監從窗戶往外看他。
33耶戶說:把他扔下來!他們就把他扔下來。他的血濺在牆上和馬上;於是把他踐踏了。
34耶戶進去,吃了喝了,吩咐說:你們把這被咒詛的婦人葬埋了,因為他是王的女兒。
35他們就去葬埋他,只尋得他的頭骨和腳,並手掌。
36他們回去告訴耶戶,耶戶說:這正應驗耶和華藉他僕人提斯比人以利亞所說的話,說:在耶斯列田間,狗必吃耶洗別的肉;
37耶洗別的屍首必在耶斯列田間如同糞土,甚至人不能說這是耶洗別。
- 耶洗別聽見耶戶的消息,就作什麼?她怎樣稱呼耶戶?結果如何?
A:耶洗別擦粉,梳頭,從窗戶往外觀看。她稱耶戶殺主人的心利,明知大難臨頭,仍不悔改。結果太監把她從窗戶扔下去,血濺在牆上和馬上,人把她踐踏。 - v34耶戶怎樣稱呼耶洗別?為何不能埋葬她?我敬畏神,不敢得罪祂嗎?
A:耶洗別是被咒詛的婦人。因為狗來吃她的屍體,只剩頭骨、腳和手掌。這正應驗耶和華的話,耶洗別的屍首,必在耶斯列田間如同糞土,人不能分辨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