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道書 五章 3~6
3事務多,就令人做夢;言語多,就顯出愚昧。
4你向神許願,償還不可遲延,因他不喜悅愚昧人,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。
5你許願不還,不如不許。
6不可任你的口使肉體犯罪,也不可在祭司(原文是使者)面前說是錯許了。為何使神因你的聲音發怒,敗壞你手所做的呢?
- v3事務多,有什麼現象?言語多呢?我多言多語,說錯話嗎?
A:事務多,就令人作夢。言語多,就顯出愚昧。
- v4向神許願後,當如何行?v5、6為何許願必須謹慎?我有許願未還嗎?
A:你向神許願,償還不可遲延,因他不喜悅愚昧人。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。v5你許願不還,不如不許。v6不可任你的口使你的身體犯罪,也不可在祭司面前說是錯許了。為何使神因你許願的聲音發怒,敗壞你手所作的呢?參撒下廿一1、2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