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一書三1-6
1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,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;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。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,是因未曾認識他。
2親愛的弟兄阿,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,將來如何,還未顯明;但我們知道,主若顯現,我們必要像他、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。
3凡向他有這指望的,就潔淨自己,像他潔淨一樣。
4凡犯罪的,就是違背律法;違背律法就是罪。
5你們知道主曾顯現,是要除掉人的罪;在他並沒有罪。
6凡住在他裡面的,就不犯罪;凡犯罪的,是未曾看見他,也未曾認識他。
本段經文中,v6“就不犯罪”、“凡犯罪的”都是現在時態(有經常、繼續不斷的含意)意思是“就不經常犯罪”、“凡經常犯罪的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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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2主耶穌若再來顯現,我們將如何?若盼望主再來,會怎樣行?主耶穌再來,我們的身體將要改變像他,因為必得見到真正的他。凡盼望主再來者,就潔淨自己,像主潔淨一樣。
- v5主耶穌曾顯現,是要除掉什麼?凡住在主裡面的,有什麼特點?主耶穌曾來到世上釘十架,就是要除掉人的罪,在主耶穌完全沒有罪。凡是遵行主話語,住在主裡面的,就不經常犯罪。凡經常犯罪的,是未曾認識主耶穌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