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王紀下 十二1-8 南國約阿施王修殿
1耶戶第七年,約阿施登基,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。他母親名叫西比亞,是別是巴人。
2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,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;
3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,百姓仍在那裡獻祭燒香。
4約阿施對眾祭司說:凡奉到耶和華殿分別為聖之物所值通用的銀子,或各人當納的身價,或樂意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,
5你們當從所認識的人收了來,修理殿的一切破壞之處。
6無奈到了約阿施王二十三年,祭司仍未修理殿的破壞之處。
7所以約阿施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和眾祭司來,對他們說:你們怎麼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呢?從今以後,你們不要從所認識的人再收銀子,要將所收的交出來,修理殿的破壞之處。
8眾祭司答應不再收百姓的銀子,也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。
- 約阿施作王多久?行為如何?受誰的影響?我謙卑接受教導,遵行真理嗎?
A:約阿施作王四十年,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,因他接受耶何耶大的教訓。 - 約阿施提出什麼要求?結果如何?他怎樣處理?我追縱成效,並改進嗎?
A:約阿施要求眾祭司到各地收取銀子修理聖殿,參代下廿四5。但祭司遲未辦理。約阿施詢問為何沒有辦理,就下令停止收取銀子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