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西結書 十八章10-20 賞罰各自負責
10他若生一個兒子,作強盜,是流人血的,不行以上所說之善,反行其中之惡,乃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,並玷污鄰舍的妻,
11a-12虧負困苦和窮乏的人,搶奪人的物,未曾將當頭還給人,仰望偶像,並行可憎的事,
13向借錢的弟兄取利,向借糧的弟兄多要─這人豈能存活呢?他必不能存活。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死亡,他的罪(原文是血)必歸到他身上。
14他若生一個兒子,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便懼怕(有古卷:思量),不照樣去做;
15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鄰舍的妻,
16未曾虧負人,未曾取人的當頭,未曾搶奪人的物件,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,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,
17縮手不害貧窮人,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;他順從我的典章,遵行我的律例,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,定要存活。
18至於他父親;因為欺人太甚,搶奪弟兄,在本國的民中行不善,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。
19你們還說:兒子為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?兒子行正直與合理的事,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,他必定存活。
20惟有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,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。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,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。
- v10-13父親行義,兒子行惡結果如何?我常祈求兒女行義、拒絕罪惡嗎?
A:若兒子作強盜,流人血,不行父親所行的善,反行惡:在山上吃祭偶像之物,玷污鄰舍之妻,虧負困苦和窮乏人…。他必不能存活,因行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死亡,他的罪必歸到自己身上。父親的義,不能抵消兒子的罪。 - v14-19父親行惡,兒子行義,結果如何?我拒絕錯誤罪惡的傳統、規矩嗎?
A:若兒子看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便懼怕,未曾在山上吃祭偶像之物,未曾玷污鄰舍的妻…;順從耶和華的律例、典章,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,必定存活。至於他父親因欺人太甚,搶奪弟兄,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。 - v20什麼人必死亡?善果惡報必歸給誰?我深知神必審判,常行義、行善?
A:惟有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,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。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,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。神必按各人所行的賞罰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