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三章21-22
21這樣,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麼?斷乎不是!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,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。
22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,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,歸給那信的人。
- 神的律法是否與應許衝突?我相信聖經沒有矛盾,一生謙卑追求真理嗎?
A:絕對沒有。若是遵行律法能叫人得生命,稱義就真的基於遵行律法了。但聖經說:義人必因信得生(加三11)。既然得生命只有因著相信,所有倚靠遵行律法的人,都不能得生命,也不能稱義。 - 人在哪一個權勢裡面?誰能得著所應許的福?我完全脫離罪,享受自由嗎?
A:但聖經把所有的人都圈在罪的權勢裡面;所有的人在神面前都是罪人,也都被罪轄制。神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,歸給信的人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