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篇 六十八篇20-27
20神是為我們施行諸般救恩的神;人能脫離死亡是在乎主耶和華。
21但神要打破他仇敵的頭,就是那常犯罪之人的髮頂。
22主說:我要使眾民從巴珊而歸,使他們從深海而回,
23使你打碎仇敵,你的腳踹在血中,使你狗的舌頭從其中得分。
24神啊,你是我的神,我的王;人已經看見你行走,進入聖所。
25歌唱的行在前,作樂的隨在後,都在擊鼓的童女中間。
26從以色列源頭而來的,當在各會中稱頌主神!
27在那裡,有統管他們的小便雅憫,有猶大的首領和他們的群眾,有西布倫的首領,有拿弗他利的首領。
- v20怎樣描述神?v21~23祂怎樣刑罰仇敵,伸張公義?
A:神是施行諸般救恩的神,人能脫離死亡是在乎耶和華。v21祂打破仇敵的頭,無論他們在巴珊(群山峻嶺)或深海,都要受嚴厲的刑罰。參王上廿一19。
- v24神與我有什麼關係?怎樣顯出祂的作為?v25~27當怎樣稱頌神?神是我的神、我的王嗎?我和眾人常歌頌祂嗎?
A:你是我的神、我的王。眾人已經看見你勝過仇敵,進入聖所。v25~27歌唱、擊鼓和作樂稱頌神。其中有作領袖的小支派便雅憫,有猶大的首領和他的群眾,也有北方的西布倫和拿弗他利各支派的首領,都要稱頌神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