箴言 廿八章 7、8
7謹守律法的,是智慧之子;與貪食人作伴的,卻羞辱其父。
8人以厚利加增財物,是給那憐憫窮人者積蓄的。
- 謹守律法的是怎麼樣的人?與貪食人作伴的呢?我敬畏神,遵行祂的話,或隨從世俗,厭煩神的話?
A:謹守律法的,是智慧之子;與貪食人作伴的,卻羞辱其父。神是一切智慧、真理的來源,律法顯出神的善良、公義、聖潔和智慧,遵行者必得著智慧。參申四6。
- 人用厚利增加財物,將有什麼結果?我殷勤工作嗎?我有吃有喝就知足,或想快速得利,發財富裕?參提前六7~10。
A:人用利息和高利貸增加財物,是給那憐憫窮人者積蓄的。舊約律法禁止向同胞借錢取利。參利廿五35~37。違背律法得著的錢財,自己卻不得享用,最後歸給窮人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