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示錄二章12-15 別迦摩教會
12你要寫信給別迦摩教會的使者,說:那有兩刃利劍的,說:
13我知道你的居所,就是有撒但座位之處;當我忠心的見證人安提帕在你們中間、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殺之時,你還堅守我的名,沒有棄絕我的道。
14然而,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:因為在你那裡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;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,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,行姦淫的事。
15你那裡也有人照樣服從了尼哥拉一黨人的教訓。
- v12怎樣描述耶穌基督?我保守自己的心思意念,不容罪惡嗎?
A:耶穌基督是那有兩刃利劍的,能刺入人的心思意念,也能審判、刑罰。 - v13怎樣被肯定?我求主賜我力量,堅持承認主的名嗎?
A:耶穌基督知道教會所在之地,有撒但座位、權柄。當忠心的見證人安提帕在他們中間,被殺之時,還堅守耶穌基督的名,承認主的名,沒有棄絕主的道。 - v14怎樣被責備?我拒絕一切的引誘、淫念嗎?
A:教會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;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,叫他們去吃祭偶像之物,行淫亂的事,民25:19,31:16。並且也有人照樣服從了尼哥拉一黨人的教訓,去行惡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