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希米記十章1-27 立約蓋印者
1簽名的是:哈迦利亞的兒子─省長尼希米,和西底家;
2祭司:西萊雅、亞撒利雅、耶利米、
3巴施戶珥、亞瑪利雅、瑪基雅、
4哈突、示巴尼、瑪鹿、
5哈琳、米利末、俄巴底亞、
6但以理、近頓、巴錄、
7米書蘭、亞比雅、米雅民、
8瑪西亞、璧該、示瑪雅;
9又有利未人,就是亞散尼的兒子耶書亞、希拿達的子孫賓內、甲篾;
10還有他們的弟兄示巴尼、荷第雅、基利他、毗萊雅、哈難、
11米迦、利合、哈沙比雅、
12撒刻、示利比、示巴尼、
13荷第雅、巴尼、比尼努;
14又有民的首領,就是巴錄、巴哈摩押、以攔、薩土、巴尼、
15布尼、押甲、比拜、
16亞多尼雅、比革瓦伊、亞丁、
17亞特、希西家、押朔、
18荷第雅、哈順、比賽、
19哈拉、亞拿突、尼拜、
20抹比押、米書蘭、希悉、
21米示薩別、撒督、押杜亞、
22毗拉提、哈難、亞奈雅、
23何細亞、哈拿尼雅、哈述、
24哈羅黑、毗利哈、朔百、
25利宏、哈沙拿、瑪西雅、
26亞希雅、哈難、亞難、
27瑪鹿、哈琳、巴拿。
- v1誰首先立約蓋印?我順從神的話,把自己管理好,生活有好榜樣嗎?
A:省長尼希米和西底家。省長負責治理百姓,必須先遵行耶和華的話;省長不順服耶和華的話,就不能把自己管理好,更不能把百姓管理好。只有省長順從耶和華的話,有好榜樣,才能作百姓的表率,領導百姓順從耶和華的話。
註:「簽名的」:應譯為「蓋印的」;西底家應是省長的書記,緊隨首長蓋印。 - v2-13有哪兩種人蓋印?我的生活表現出神的聖潔、慈愛、公義和善良嗎?
A:21個祭司家族或族長,與18個利未家族或族長蓋印。祭司在人面前代表神,必須完全遵行神的話,活出神完全聖潔、公義、慈愛、善良、信實。利未人在聖殿事奉,又在各城教導律法,若不遵行神的話,就不能事奉,不能教導。
註:祭司、利未人名單中的名字,指家族或族長 - v14-27又有什麼人蓋印?我常常遵行神的話,生活有好行為、好見證嗎?
A:有45個首領家族蓋印。首領必須遵守神的話,生活有好榜樣,才能使百姓信服,帶領百姓遵行神的話。
註:首領的名單也是代表家族,以家族中著名的祖先為名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