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西結書四五章1-6 分地為業
1你們拈鬮分地為業,要獻上一分給耶和華為聖供地,長二萬五千肘,寬一萬肘。這分以內,四圍都為聖地。
2其中有作為聖所之地,長五百肘,寬五百肘,四面見方。四圍再有五十肘為郊野之地。
3要以肘為度量地,長二萬五千肘,寬一萬肘。其中有聖所,是至聖的。
4這是全地的一分聖地,要歸與供聖所職事的祭司,就是親近事奉耶和華的,作為他們房屋之地與聖所之聖地。
5又有一分,長二萬五千肘,寬一萬肘,要歸與在殿中供職的利未人,作為二十間房屋之業。
6也要分定屬城的地業,寬五千肘,長二萬五千肘,挨著那分聖供地,要歸以色列全家。
- v1當怎樣分地?怎樣獻上?我接受神所給的身體、才智、環境和人生遭遇嗎?我按神心意奉獻嗎?
A:要抽籤將地分給各支派,並且獻上一分聖供地。各支派所得的地,不是自己爭取或努力得的,而是神透過抽籤賜的。既是神所賜的,就應當奉獻。 - v2-4聖供地、聖所和郊野如何?我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,以神的事優先嗎?
A:聖供地長25000,寬10000肘。這地之內都是聖的,其中有聖所長、寬各500肘,是正方形;聖所周圍50肘為郊野之地。這聖供地要歸給祭司,作為他們房屋和聖所之地。最先安排的聖所、聖供地,應當完成神的心意。 - v5-6利未人得地多少?屬城地業多大?歸給誰?我按神的心意規劃嗎?
A:利未人的地長25000肘,寬10000肘,作為20間房屋的土地。屬城的地長25000肘,寬10000肘,在聖供地旁邊,歸以色列全家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