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廿三章26-31 走向刑場
26帶耶穌去的時候,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,從鄉下來;他們就抓住他,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,叫他背著跟隨耶穌。
27有許多百姓跟隨耶穌,內中有好些婦女;婦女們為他號咷痛哭。
28耶穌轉身對他們說:耶路撒冷的女子,不要為我哭,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。
29因為日子要到,人必說:不生育的,和未曾懷胎的,未曾乳養嬰孩的,有福了!
30那時,人要向大山說:倒在我們身上!向小山說:遮蓋我們!
31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,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?
- v26西門怎樣被勉強?被勉強,我禱告,順從神,得益處嗎?羅8:28。
A:西門從鄉下來,羅馬兵丁就抓住他,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,叫他背著跟隨主耶穌。西門因目睹耶穌釘十字架,後來相信主耶穌,可15:21,羅16:13。 - v27-28跟隨的婦女如何?耶穌說什麼?我遵行神的旨意,忍受苦難嗎?
A:跟隨的婦女為耶穌號咷痛哭。耶穌卻轉身,要她們不為耶穌哭,要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。耶穌釘十字架,必定完成救恩,不需要悲哀、痛哭。 - v28-31婦女們應當如何?末世有苦難,我預備自己,等候主耶穌再來嗎?
A:她們要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,因災難必來臨。那時,不生育、未曾懷孕和未曾乳養嬰孩的婦女較易逃難。因苦難太大,人寧可被山壓死,也不願活。
註:A.D.70羅馬提多將軍圍攻耶路撒冷,屠殺110萬人,近10萬被擄至各國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