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十八章9-14 自高或自卑
9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,藐視別人的,設一個比喻,
10說: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:一個是法利賽人,一個是稅吏。
11法利賽人站著,自言自語的禱告說:神阿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
12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,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。
13那稅吏遠遠的站著,連舉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著胸說:神阿,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!
14我告訴你們,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;因為,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;自卑的,必升為高。
- v9耶穌針對什麼人講比喻?我自以為義,或謙卑,效法基督,追求神的義?
A: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、藐視別人的人。神的義完美,人所有的義行在神面前都像污穢的衣服,賽64:6;藐視他人是罪,應尊重人,憐憫扶持軟弱的人。 - v10-14法利賽人錯在哪裡?稅吏呢?我禱告給人聽,或真誠按神心意禱告?
A:法利賽人表面感謝神,其實是自義、藐視稅吏,他的禱告是自言自語,神根本不聽。稅吏捶胸責備自己,真誠悔改求神赦免;神接受他的禱告。 - v14為什麼稅吏比法利賽人更有義?我自高自大,或謙卑、倚靠主?
A:法利賽人自高,自義,藐視稅吏,在罪中而不自知,必降為卑。稅吏自卑,真誠認罪,得到赦免,朝聖潔的生活邁進,必升為高。
註:「自卑」指自己謙卑,不是輕看、貶低自己,自認一無是處,在沮喪失敗中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