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伯記 廿七章
1約伯接著說:
2神奪去我的理,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。我指著永生的神起誓:
3我的生命尚在我裡面;神所賜呼吸之氣仍在我的鼻孔內。
4我的嘴決不說非義之言;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。
5我斷不以你們為是;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!
6我持定我的義,必不放鬆;在世的日子,我心必不責備我。
7願我的仇敵如惡人一樣;願那起來攻擊我的,如不義之人一般。
8不敬虔的人雖然得利,神奪取其命的時候還有甚麼指望呢?
9患難臨到他,神豈能聽他的呼求?
10他豈以全能者為樂,隨時求告神呢?
11神的作為,我要指教你們;全能者所行的,我也不隱瞞。
12你們自己也都見過,為何全然變為虛妄呢?
13神為惡人所定的分,強暴人從全能者所得的報(原文是產業)乃是這樣:
14倘或他的兒女增多,還是被刀所殺;他的子孫必不得飽食。
15他所遺留的人必死而埋葬;他的寡婦也不哀哭。
16他雖積蓄銀子如塵沙,預備衣服如泥土;
17他只管預備,義人卻要穿上;他的銀子,無辜的人要分取。
18他建造房屋如蟲做窩,又如守望者所搭的棚。
19他雖富足躺臥,卻不得收殮,轉眼之間就不在了。
20驚恐如波濤將他追上;暴風在夜間將他颳去。
21東風把他飄去,又颳他離開本處。
22神要向他射箭,並不留情;他恨不得逃脫神的手。
23人要向他拍掌,並要發叱聲,使他離開本處。
- v2約伯怎樣看他的苦難?v4他發什麼誓?經過冗長的辯論,對有罪的指責,v5.6他有什麼堅持?我常保有無虧的良心嗎?參彼前三16。
A:神奪去他的理,使他受苦。v4他發誓口中沒有非義、詭詐。v5.6他絕不接受朋友有罪的指控,至死不以自己為不正,仍持守自己的義。
- v8~12不敬虔者得利,卻有什麼缺失?v13~23神怎樣定惡人的一生?我清楚罪惡的結果,遠離一切罪惡嗎?
A:不敬虔的雖得利,卻沒指望;患難時,神不聽他的呼求;不能以神為樂。v13~23惡人子孫、銀子、房屋雖多,卻不得福樂,驚恐追上他,無法逃脫神的刑罰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