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徒行傳五章27-32 在公會高舉耶穌
27帶到了,便叫使徒站在公會前;大祭司問他們說:
28我們不是嚴嚴的禁止你們,不可奉這名教訓人麼?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,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!
29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:順從神,不順從人,是應當的。
30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,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他復活。
31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(或作:他就是神高舉在自己的右邊),叫他作君王,作救主,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。
32我們為這事作見證;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。
- v27-28大祭司怎樣指責使徒?我堅持誠實,或為利害顛倒是非?
A:大祭司指責使徒,奉耶穌的名教訓人,叫流耶穌血的罪歸到他們身上。這是完全顛倒事實、是非。當時,彼拉多宣判耶穌無罪,要釋放耶穌;祭司長卻煽動百姓釘耶穌十字架,他們都表示願承擔流耶穌血的責任,太27:20-25。 - v29使徒怎樣回答?我清楚神的心意,順從神,拒絕人的錯誤嗎?
A:使徒回答:順從神,不順從人是應當的。面對指控,使徒堅持順從神,不順從人。人會錯,神不會錯;並且人所作的一切,神都要審判。 - v30-32使徒怎樣高舉、見證耶穌?我求主賜力量,勇敢為主耶穌作見證嗎?
A:大祭司等人殺死的耶穌,父神已經叫他從死裡復活;並且高舉他,使他坐在神尊榮的右邊,叫他作君王、作救主,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