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五章18-21 稱義的真理
18如此說來,因一次的過犯,眾人都被定罪;照樣,因一次的義行,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。
19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;照樣,因一人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了。
20律法本是外添的,叫過犯顯多;只是罪在那裡顯多,恩典就更顯多了。
21就如罪作王叫人死;照樣,恩典也藉著義作王,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。
- v18-19人怎能稱義?我感謝神,基督的義算作我的義嗎?
A:因亞當一次在伊甸園裡的過犯,亞當的後代被定罪,死亡臨到;照樣,因耶穌基督一次在十字架上的義行,相信的人都被稱義,得生命了。因亞當一人的悖逆,亞當的後代都是罪人;照樣,因耶穌基督一人在十字架上的順從,相信的人也都成為義了。亞當是人類的代表,亞當的罪算作所有亞當後代的罪。耶穌基督是信徒的代表,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義,算作所有信徒的義。 - v20a律法與過犯有什麼關係?我知道人的無能,不能遵行神的話嗎?
A:摩西的律法是外添的。若沒有罪惡,就不需要律法。因為有罪惡,才賜下律法,叫人遵行律法。但是律法賜下來,更多顯出人的過犯。 - v20b-21罪惡與恩典相較如何?我感謝神,赦免我一切的罪嗎?
A:罪在哪裡顯多,神的恩典就更顯多;無論多少的罪,主耶穌的血都能洗淨,神的恩典超過人的罪惡。罪藉著死作王,叫人死;照樣,恩典藉著義,在信徒身上作王,使信徒順從聖靈,得到永生。神的恩典遠超過罪惡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