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十一章42-44 法利賽人之禍
42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!因為你們將薄荷、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,那公義和愛神的事反倒不行了。這原是你們當行的;那也是不可不行的。
43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!因為你們喜愛會堂裡的首位,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你們的安。
44你們有禍了!因為你們如同不顯露的墳墓,走在上面的人並不知道。
- v42耶穌怎樣責備?我愛神,行事公義,並獻上十分之一嗎?
A:耶穌嚴厲責備法利賽人,指出他們有災禍。因為他們獻上十分之一,而公義和愛神的事反倒不去行。神是公義的,我們應該公義;神賜各樣恩惠,我們應當以遵行神的話回應神的愛。公義、愛神雖抽象,卻藉言行顯露。
註:薄荷、芸香和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,是法利賽人加上去的,並非舊約規定。 - v43為什麼法利賽人有禍?我喜愛明白真理,遵行神的話,榮耀神嗎?
A:他們喜愛會堂裡的首位,卻不喜愛會堂所誦讀的律法,更不會晝夜思想神的話,遵行神的話;他們喜愛人們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,顯出他們的虔誠;他們追求的是人的敬重、稱讚,而不是切實遵行神的話,榮耀父神。 - v44耶穌還怎樣責備?我拒絕虛假,常與神親近,顯出神的美好嗎?
A:他們如同不顯露的墳墓,外表好看,裡面卻是死亡。外表敬虔,來往之後,不但得不到生命,反被污染,有各樣罪惡,充滿死亡的氣息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