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十八1-14
1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;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。
2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;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,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。
3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:凡獻牛或羊為祭的,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。
4初收的五穀、新酒和油,並初剪的羊毛,也要給他;
5因為耶和華─你的神從你各支派中將他揀選出來,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,事奉。
6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那一座城,若從那裡出來,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,
7就要奉耶和華─他神的名事奉,像他眾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一樣。
8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,還要得一分祭物與他們同吃。
9你到了耶和華─你神所賜之地,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,你不可學著行。
10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,也不可有占卜的、觀兆的、用法術的、行邪術的、
11用迷術的、交鬼的、行巫術的、過陰的。
12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;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,所以耶和華─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。
13你要在耶和華─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。
14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,至於你,耶和華─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。
- v1祭司利未人有什麼特別?他們所吃用的從哪裡來?誰是他們的產業?v3哪些要給祭司?若是利未人一心到耶和華所揀選的地方,就要怎樣事奉?得著什麼供應?
A:祭司利未人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。他們所吃用的,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百姓所捐的。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。v3祭司所得的有獻牛羊,祭物中前腿、兩腮和脾胃,初收的五穀、新酒和油,並初剪的羊毛,也要給他。若利未人一心到耶和華所揀選的地方,就要奉耶和華的名事奉,像其他侍立在耶和華面前的利未人一樣。他可以得祭物,與他們同吃。
- 哪些異邦惡俗是耶和華所憎惡的?迦南人行這些惡事有什麼結果?v13以色列人要有什麼心志?為什麼?我遠離,憎惡這些靈異惡俗嗎?
A :不可使兒女經火(將兒女燒死在壇上,取悅他們神明的儀式),也不可有占卜的、觀兆的、用法術的、行邪術的、用迷術的、交鬼的、行巫術的、過陰的,這些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,所以,耶和華把他們趕出去。以色列人當在神面前作完全人,因為迦南人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,就被趕出去,耶和華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