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四章1-8 藉信稱義的榜樣
1如此說來,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?
2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;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。
3經上說甚麼呢?說: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
4做工的得工價,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;
5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
6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。
7他說: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8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- v1-3亞伯拉罕怎樣稱義?我相信神和神的話,超過理智、經驗嗎?
A:亞伯拉罕不是憑著肉身的行為,被稱為義。若靠行為,他就有可誇的。創15:6說: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亞伯拉罕無子,神對他說,他的後裔要像天上的星那樣多。他相信,神就以他的信,作為他的義。 - v4-5人怎樣得到神的恩典?我相信耶穌基督,得到神的恩典嗎?
A:作工的,按他的付出得工價,是理所當然的,不是恩典。罪人就是罪人,神不會糊塗稱罪人為義人。不作工,指沒有完全遵行律法。藉著相信耶穌基督,神把耶穌基督的義算作這人的義。他的信,使他得到神的恩典,被算作義人。 - v6-8什麼樣的人是有福的?我徹底認罪,經歷神完全的赦免嗎?
A:詩32:1-2是大衛的經歷。他淫亂,藉刀殺人,大大得罪神。他認罪悔改,蒙赦免,被神稱義,不靠行為將功贖罪。因信認罪蒙赦免的人是有福的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