箴言 廿八章 23、24
23責備人的,後來蒙人喜悅,多於那用舌頭諂媚人的。
24偷竊父母的,說:這不是罪,此人就是與強盜同類。
- 責備人的,後來有什麼結果?與那用舌頭諂媚人的相比如何?我真誠待人,或只說迎合人的話?
A:責備人的,後來蒙人喜悅,多於那用舌頭諂媚人的。責備人的,當時不受人歡迎。但受責者若虛心接受,必能得著益處,感激先前的責備。用舌頭諂媚人的,只能一時討好人,卻與人無益。
- v24偷竊父母的,卻不以為是罪的,這人如何?我孝敬父母,良心清潔嗎?
A:偷竊父母的,說:「這不是罪」,這人良心喪盡,與強盜同類。(本節直譯:搶奪父親或母親的,又說:「這不是過犯」,這人與毀壞者同類。)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