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二十七章1-25
1耶和華對摩西說:
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人還特許的願,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。
3你估定的,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,要按聖所的平,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。
4若是女人,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。
5若是從五歲到二十歲,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,女子估定十舍客勒。
6若是從一月到五歲,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,女子估定三舍客勒。
7若是從六十歲以上,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,女人估定十舍客勒。
8他若貧窮,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,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,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。
9所許的若是牲畜,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,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,都要成為聖。
10人不可改換,也不可更換,或是好的換壞的,或是壞的換好的。若以牲畜更換牲畜,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。
11若牲畜不潔淨,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,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。
12祭司就要估定價值;牲畜是好是壞,祭司怎樣估定,就要以怎樣為是。
13他若一定要贖回,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。
14人將房屋分別為聖,歸給耶和華,祭司就要估定價值。房屋是好是壞,祭司怎樣估定,就要以怎樣為定。
15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,若要贖回房屋,就必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,房屋仍舊歸他。
16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,歸給耶和華,你要按這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,若撒大麥一賀梅珥,要估價五十舍客勒。
17他若從禧年將地分別為聖,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為定。
18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地分別為聖,祭司就要按著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數推算價值,也要從你所估的減去價值。
19將地分別為聖的人若定要把地贖回,他便要在你所估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,地就准定歸他。
20他若不贖回那地,或是將地賣給別人,就再不能贖了。
21但到了禧年,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,就要歸耶和華為聖,和永獻的地一樣,要歸祭司為業。
22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,不是承受為業的,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,
23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。當日,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,歸給耶和華。
24到了禧年,那地要歸賣主,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。
25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著聖所的平: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。
以許願方式懇切向神表達願不惜代價求神應允,許願之感恩奉獻有被許之人(如:自己、家人、奴僕等)、牲畜、房屋或土地。許願奉獻之牲畜、物品或人要帶到祭司前,表明將主權交於神。
- v.10「人不可改換,也不可更換,或是好的換壞的,或是壞的換好的」為何特別提醒既向神許願,對還願之奉獻就「不可改換、更換」?神盼望人向祂發願祈求是不輕率在血氣中行事、不事後馬虎敷衍、甚至反悔就找藉口不還願了。當你向神迫切發願祈求,你是甘心情願並後來照著去執行還願嗎?
- v.13「他若一定要贖回,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」贖回價格是誰來定?是代表神的祭司,還是還願奉獻者?為何要加定五分之一?若想將還願奉獻贖回,必須按祭司估定之價值再另付上五分之一以避免人意氣之下許願,或之後找理由更動奉獻。你謹慎思慮在神面前的許願嗎?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