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廿一章28-32 兩個兒子的比喻
28又說:一個人有兩個兒子。他來對大兒子說:我兒,你今天到葡萄園裡去做工。
29他回答說:我不去,以後自己懊悔,就去了。
30又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。他回答說:父阿,我去,他卻不去。
31你們想,這兩個兒子是那一個遵行父命呢?他們說:大兒子。耶穌說:我實在告訴你們,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。
32因為約翰遵著義路到你們這裡來,你們卻不信他;稅吏和娼妓倒信他。你們看見了,後來還是不懊悔去信他。
- 大兒子怎樣回應父親的要求?小兒子呢?我知錯能改,遵行神的話嗎?
A:大兒子說不去,後來懊悔,就照父親的話去葡萄園工作了。小兒子說要去,卻不去工作。遵行,不是嘴巴說,而是真正去作;是大兒子遵行父命。 - 耶穌怎樣責備祭司長?我口是心非,或真誠遵行神的話?
A:施洗約翰遵著義路到百姓中間,傳講悔改的信息,稅吏和娼妓相信,離開罪惡,過義的生活。祭司長和長老看見稅吏、娼妓悔改,行走義路,卻仍不接受施洗約翰的信息,硬心不肯悔改,行走義路。他們好像小兒子,常常提神的話,卻不遵行。這比喻指出要有權柄,必須真心順從權柄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