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十八章28-32 交給彼拉多
28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裡往衙門內解去,那時天還早。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,恐怕染了污穢,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。
29彼拉多就出來,到他們那裡,說: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?
30他們回答說:這人若不是作惡的,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。
31彼拉多說:你們自己帶他去,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罷。猶太人說: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。
32這要應驗耶穌所說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。
- v28為什麼眾人不進衙門?我看重外表清潔,或內心聖潔?
A:他們堅持舊約禮儀的規定,不要沾染污穢,內心卻充滿邪惡,要殺死耶穌。所有舊約的預言和預表都指向耶穌是基督,他們卻因嫉妒,要殺死耶穌。 - v29-30眾人怎樣回答彼拉多?我為利害說謊嗎?
A:眾人說耶穌是作惡的,才交給彼拉多。但耶穌從未作過一件惡事。 - v31-32眾人堅持什麼?要應驗什麼?我相信神的話必定應驗嗎?
A:彼拉多要猶太人帶耶穌去,按他們的律法審判。但眾人堅持彼拉多審判,因他們沒有判死刑的權柄。這些就應驗耶穌說自己將要受許多的苦,被祭司長、文士、長老棄絕,並且被殺,太20:19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