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 六1-8
1所以,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,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,不必再立根基,就如那懊悔死行,信靠神、
2各樣洗禮、按手之禮、死人復活,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。
3神若許我們,我們必如此行。
4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、嘗過天恩的滋味、又於聖靈有分,
5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、覺悟來世權能的人,
6若是離棄道理,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。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,明明的羞辱他。
7就如一塊田地,吃過屢次下的雨水,生長菜蔬,合乎耕種的人用,就從神得福;
8若長荊棘和蒺藜,必被廢棄,近於咒詛,結局就是焚燒。
- v1-3列舉了那些教訓是屬於基礎性的,是基督道理的開端?我已清楚這些教訓嗎?我禱告祈求,使自己能進入完全嗎?
A:懊悔死行、信靠神、各樣洗禮(基督徒洗禮與猶太人潔淨之禮、約翰洗禮)、按手禮(按手接受聖靈禮,初代教會只有部分信徒如此,參徒八14-17)、死人復活及永遠審判等都是基礎性的教訓。 - v4.5這種人有什麼樣的經歷?為什麼他們無法重新懊悔?
A:這種人雖曾受聖靈光照,知道自己有罪;嘗過天恩的滋味,與聖靈有分,被聖靈感動;感受神善良純正真道美好的滋味;覺悟神來世的權能,卻不肯真誠悔改,離開罪惡。他們既故意離棄真理,犯罪墮落,就無法叫他們重新懊悔,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架,公開羞辱他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