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代志下 二十五章1-4
1亞瑪謝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,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九年。他母親名叫約耶但,是耶路撒冷人。
2亞瑪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,只是心不專誠。
3國一堅定,就把殺他父王的臣僕殺了,
4卻沒有治死他們的兒子,是照摩西律法書上耶和華所吩咐的說:不可因子殺父,也不可因父殺子,各人要為本身的罪而死。
- 亞瑪謝作王多久?行為信仰如何?我願真誠專心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嗎?
A:亞瑪謝作王29年,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,只是心不專誠。 - 亞瑪謝怎樣處理父親的被殺?我行事過當、不及,或按聖經吩咐而行?
A:他把殺他父王的臣僕殺了,卻沒有治死他們的兒子,是照摩西的律法,不可因子殺父,也不可因父殺子,各人要為本身的罪而死。參申二十四16。中國歷代君王常趕盡殺絕異己,甚至誅連九族。
內容由《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》各長老同工提供。

